民营企业成立党支部及建设的重大意义

文章来源:江风集团     作者:王占山     日期:2018-08-21     浏览:

企业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要求,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规范公司党支部工作,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上级党委的有关规章和《江风集团党委工作条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第二章  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

第五条  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或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它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第六条  凡由组织派遣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临时举办员工文化、技术培训班,或被抽调参加某一临时机构的工作,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临时党支部。

第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应根据支部的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是单数。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党员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组织提名等方式产生。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和备案。

党员人数不足七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一人。

第九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委员人数来确定,支部委员应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群工委员等,人数较少的支部委员会,可以采取分工兼职的办法。

第十条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应经过上级党组织同意。支部选举程序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大力推进党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补选意见,在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两个月之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  按照“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要保证兼职的党支部书记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抓好党支部工作。党支部书记与同职级的中层管理人员待遇一致。

第三章  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

第十三条  党支部的任务与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争创“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支部和争做“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共产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2、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适应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放在首位,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教育,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党员素质,培养党员人才队伍。

3、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推进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4、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深入调查研究,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在青年、女职工和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解决好无党员空白班组问题。

6、加强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和员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7、尊重和维护单位行政领导对生产经营工作的指挥权,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和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决策和实施,组织党员、群众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8、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职工队伍为目标,抓好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培育学习型党员和学习型职工。做好宣传引导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稳定的氛围。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责任制。

9、领导工会分会和团支部工作,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0、临时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促进工作任务的完成。临时党支部没有决定发展新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决定对党员的处分等权力,但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第十四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党支部参与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第十五条  党支部参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全力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保证本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十六条  党支部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
1、车间(科室)月、季、年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制订。
2、本单位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订。
3、班组调整、人员配备及员工工作岗位变动,本单位后备管理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推荐。
4、薪酬分配与调整、职工业绩考核与奖惩。
5、员工教育、技术培训。
6、各类总结、评比、表彰。
7、提交职工(员工)大会讨论审议的重要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党支部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形式:
1、党支部书记参加所在单位的行政会议。
2、党支部书记以个别或会议的形式加强与行政领导的沟通。
3、组织支部委员和党员就本单位重大事项进行讨论,提出建议。
4、指导工会分会定期召开职工(员工)大会、职工(员工)代表会或情况通报会,征求职工对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党支部参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
1、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参与本单位管理的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2、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党员要学习掌握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参与管理的能力,努力成为既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又懂生产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3、党支部在参与管理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推进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统一思想,保证管理措施到位和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十九条  机关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参与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可根据本支部工作特点和具体情况,由其上级党组织规定。

第五章  党支部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
第二十条  党支部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落实党支部工作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与行政领导班子应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团结协作。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工作应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员工、贴近基层。注重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努力寻求党支部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的创新。
第二十三条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手段,下大力气解决突出问题。
第二十四条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既要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并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又要善于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
第二十五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不断改进,持续创新。
第二十六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建立制度、强化监督,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第六章  党支部必须坚持的几项制度
第二十七条  “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每季一次。
第二十八条  党内竞赛制度。党支部要按照要求,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开展党内主题竞赛,竞赛活动要讲求实效,竞赛的形式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二十九条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会议质量,切实解决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在工作、学习、思想上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条  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如遇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时党支部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每年制订工作计划,作出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送上级党组织。
第三十一条  述职述廉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季应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党支部书记每年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一次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党员和员工的监督、评议。
第三十二条  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谈心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反映和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实际要求。
第三十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技术业务素质。做好对流动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党费收缴、组织关系转递、组织生产、党员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中,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扬或表彰;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公司各直属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制订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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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风集团,企业全称:广东江风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8月28日江风集团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江风集团多元化发展的: 《在思考中变革,在探索中转型》的理论结合实践得以确立。是一家集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园林绿化、燃气管道、消防项目、非开挖顶管、示踪线缆、健康医药、金融投资与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江风集团旗下品牌:创粤建设、助航投资、示踪线缆、平安消防、江风装饰、南沙湾月子中心、九言堂药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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